-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145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5〕138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华侨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传承弘扬侨乡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华侨建筑普查认定工作,保留华侨历史记忆,彰显澳门皇冠:华侨特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柳城街道吴声梓祖家大厝等60处建筑(详见附件)列为澳门皇冠:第一批华侨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华侨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试行)的通知》和《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积极引导活化利用,共同做好我市华侨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澳门皇冠:第一批华侨建筑公布名单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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