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响应国家战略部署,推动我市低空经济稳健、高质量发展,我市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借鉴其他地区发展低空经济的相关措施和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澳门皇冠:促进低空产业场景应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旨在充分发挥我市在地理区位、产业基础及应用场景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场景拓展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壮大市场主体,构建产业生态,力争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三、工作进展
(一)2025年4月初,市发改局着手开展《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
(二)2025年5月至6月期间,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属国企多轮征求意见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经修改优化后,于6月27日就《若干措施》内容和公平竞争符合性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群众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委托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2025年7月8日—9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若干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四)2025年7月9日—10日,澳门皇冠:司法局对《若干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7月10日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最终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
(五)2025年7月17日,《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四、范围期限
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一)深化场景应用
1. 支持发展无人机物流。对依法获批并常态化安全运营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每条新开航线予以运营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市该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 鼓励开展低空短途载人活动。对依法获批并常态化安全运营的低空短途载人活动,予以运营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市该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 支持发展低空教研。鼓励我市院校开办低空经济相关学科,对采购实验、教学、研发用仪器设备的企事业单位,按采购成交价的10%予以一次性补助,每家单位该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组织者(包括学校、持证研学机构、科技馆、旅行社等)开展低空航空研学活动,按照实际参与的中小学生数量,给予组织者每人次补助40元,全市该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组织者选择服务提供商时,应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进行采购。
(二)完善产业生态
1. 夯实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未获批政府资金,自行投建并实际合规运营的低空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设施的重要程度和对低空产业的带动作用,给予智能起降机巢建设单位实际建设投入最高5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万元,给予无人机起降场建设单位实际建设投入最高5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万元,给予eVTOL起降场或直升机起降平台的建设单位实际建设投入最高5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万元。全市该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60万元。
例:某企业在本《若干措施》有效期内自行投建并实际合规运营了1座无人机起降场和20座智能起降机巢(资金来源不涉及政府资金),实际建设投入金额分别为无人机起降场100万、智能起降机巢每座15万元,合计400万元。按50%比例给予补助且单个无人机起降场补助最高20万元,单个智能起降机巢补助最高5万元,最终补助金额为20+5*20=120万。
2. 支持低空专业人才培训。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多旋翼无人机装调与操控等新职业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65号)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3. 强化低空飞行保障。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低空经济保险服务体系,督促低空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运营主体依法购买相应的险种,予以实际缴纳费用10%的补助。单家购买单位该项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全市该项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六、注意事项
同一类型奖励或补助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原则,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按上级新标准执行。
七、关键词诠释
低空经济: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以载人、载货及其他作业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eVTOL: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即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澳门皇冠:发展和改革局产业科;
联系电话:0595-863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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